第57節

    “去死!”短刃舉起,就要刺下。
    “嗷……”一聲龍吟,似乎在虛空中傳來,在甦子籍身體上空,一條幼龍虛影出現,只是輕輕擺了下尾巴,尾尖正與短刃相交。
    “不可能,不可能!”黑影目光睜大,滿是不敢相信。
    “噗”短刀刺入,黑影瞬間凝實一瞬,接著就爆出了璀璨白光,當光波及到甦子籍時,只覺得身體一暖,與妖鬼靠近時沾染的陰邪盡皆除去,而水祠祭石,在白光掃到,劇烈搖晃起來。
    下一刻,一道光柱從石屋處迸發,直沖天空。
    這光柱與幼龍有了共鳴,原本有些呆板的幼龍虛影,眸中多了一分神采。
    “這、這是龍君的力量?不,不,還很幼小……姬君,為什麼,為什麼殺我,我是妖族……”
    妖鬼眼楮大睜,不敢置信感覺到本該消失的龍族力量,它還想說什麼,喉嚨處再發不出一絲聲音。
    下一刻,整個軀體就煙飛雲滅。
    水祠•壁畫處
    又下起了細雨,幾個游客兼香客躲到側殿,丁銳立眺望,因天陰,視線很暗,看不出動靜。
    “丁兄,這個石碑,還是前朝敕封,不,是前朝誥封。”
    “既是誥封,為什麼後來又罷黜不用?”兩個秀才觀看著黝黑的石碑,和丁銳立說話。
    丁銳立就算一時迷惑,智商並沒有下調多少,前面說約了人,並沒有虛假,這時把甦子籍騙到小林,就立刻回來,有著不在現場的證人。
    “就說一起游玩,甦子籍自己脫離大隊,遇到妖怪出了事,自己就沒有多少責任了。”
    才想著,听著這話,丁銳立也細細看去,心里禁不住驚訝。
    皇帝之命,按照重要性有幾種。
    諭,往往是日常批示和口頭批示。
    敕,有敕命之寶這方玉璽,普通命令,冊封五品以下,九品以上。
    誥,宣示百官,冊封五品以上,以及非世襲爵位,而制是皇帝親作旨文,合起來用制誥之寶這方玉璽
    詔,廣而告之,布告臣民,以及世襲罔替爵位。
    冊封鬼神一般是敕封,用到了誥封,的確是非常重視了,為什麼後來官府罷黜不祀?
    才想著,有人看到小林方向沖天而起的光柱,瞠目結舌。
    “那、那是什麼?”
    原本以為是自己眼楮花了,可轉頭看向周圍,發現避雨的人,只要轉首,都目瞪口呆望著一處,很顯然剛才的光,並不是只有自己看到。
    而丁銳立只是一見,就本能的臉色煞白,躲在人群中,望著小林,渾身發冷。
    “這是什麼情況?出了什麼事?”
    “不對,我為何會在這里,我竟然幫著妖物對付甦子籍?”丁銳立只覺得記憶錯亂,浮現出自己在冷笑試圖讓甦子籍去死的情景。
    “此事,我不能再隱瞞,要趕緊與老師說,這必是妖物作祟!”大腦有些清醒,丁銳立頓時就要離開。
    但行了幾步,丁銳立恢復清明的眸子里,突閃過一道紅光,有獸瞳立起,下一刻,紅光與獸瞳同時消失,可焦急的表情也跟著放緩了下來。
    丁銳立只覺得全身清涼受用,似乎一下子就變強了許多。
    “不對!”丁銳立嗤笑了一下︰“我怕什麼?殺人的不是我,殺的也不是我,就是有人要急,也不該是我。”
    “我的感覺,譚安已死,尸體應該在原處,只要報官,就算甦子籍有一百張口,想要解釋清楚也需要時間,這次秋闈,必不會有結果。”
    “不,這不保險,要是沒有人鬧,以甦子籍案首的身份,不會懷疑殺人!”丁銳立一念,就對著左右說著︰“戴兄,韋兄,里面似乎出了事,還是趕快報官吧,讓巡檢司或捕快前來查看。”
    “說的是!”兩個書生本來慌亂,覺得這是好主意,立刻答應了。
    其實無需報官,水源鎮水祠顯靈一事,因有許多目擊者,這事的傳播速度非常快,鎮上的巡檢,已經率人趕過來。
    而周圍的人又怕又好奇,圍著擠在水祠照壁前議論。
    “這是龍君顯靈了?”
    “肯定是,你看光柱都沖上天了,不是顯靈是啥?”
    突然,人一陣分開,原來是巡檢到了,只見一個中年人奔來,十余手持鐵尺、水火棍的公差前後簇擁著近來,見了眾人喝著︰“休得喧嘩,祠祀呢?”
    一陣輕微的躁動,祠祀出來,五十歲左右,胖胖的臉也算五官端正,連忙哈腰︰“大人,小人在!”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小人剛才去查看,是祖祀處石台發光,沖上天空,高三丈余,前後半刻時間左右。”祠祀說話很清楚。
    “祖祀處石台有可異樣?”
    “沒有。”祠祀已經查看過,除了一些污血,什麼都沒有,這污血一看就是有些時日了,可能是不知道誰在以前殺過狗,因此不想多事。
    “哦,那他們是?”巡檢看了一眼游客。
    “學生是府學廩生,在此游玩,不想遇到這事。”丁銳立作了揖,淡淡的說著,心中卻是驚疑,不可能啊,譚安已死,尸體應該在原處,怎麼會沒有異樣?
    就算譚安不能使甦子籍破相,卷入殺人案,也可以使甦子籍短時間脫不了身,怎麼能去科考?
    耽擱了三年,就不能和自己爭解元了。
    “原來是府學廩生。”巡檢看了一眼,這是有功名的人,臉色和緩了下,又對著祠祀說著︰“帶我過去看看。”
    一行人去了小林和石台,一眼看去,很平常。
    “這就是祖祀?”巡檢皺眉問著。
    “是,當年本祠就這幾間小屋,後來前朝擴建才這樣大,但也保留下來。”祠祀是世代繼承,對祖上歷史還有些了解。
    “這是啥?”巡檢是久干治安的事,很敏銳,一下發覺了污血。
    “這血有些時日了,怕是有人偷偷殺雞殺狗留下。”祠祀說著,神色坦然。
    尸體呢?
    丁銳立心中尖叫,掃看四周,目光突盯在一處枯井中,一抬眼,卻看見一處有幾個人過來,似乎也是听見聲音而好奇跟過來,其中就有甦子籍。
    兩人眸子相對,都是冰冷冷。
    “現在喊破,不,不行,會把自己都卷入,並且治不了甦子籍,必須想著別的辦法。”丁銳立沉思著,轉身就走。
    第100章 父親的決心
    巡檢沒有發覺異常,平緩了臉色,還是蹙眉細細思考。
    就有人提醒︰“大人,這種異相,無論是吉是凶,都不是我們能處置,必須立刻上報縣、府才是。”
    巡檢立刻醒悟過來,揮手︰“把水祠封了,誰也不許進入——你等是讀書人,也不可喧嘩,都退了吧!”
    甦子籍笑了笑,要不是白光顯靈時,妖鬼消失不見,自己又把尸體丟到枯井里,就惹上了些麻煩了。
    轉眼一看,發現丁銳立已不見了蹤影。
    “丁銳立必有問題,回去必得想辦法發覺。”甦子籍此時有些疲憊,沒有去追尋去向,再說,現在因水祠的靈光,吸引鎮民和官方的注意,甦子籍可不想留在這里招惹麻煩。
    當下就退了出去,喊了牛車回府,只是出了這事,就算是車夫都忍不住在路上說起此事,問看到了什麼。
    甦子籍無奈回答︰“只在外面轉了一圈,看到里面有光,以為有妖異之事,趕緊出來了。”
    “哎!也是,換是我,怕也不敢進去。”車夫理解說,就沒再問,他也想不到,坐在車內的就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
    臨化縣•譚家
    奔波了一天一夜,牛車載著丁銳立到了臨化縣譚家門口,丁銳立神色有些疲憊了,掃看下四周。
    街道還算繁華,當然與府城不能比,丁銳立就命車夫上前叩打門扉。
    半天,才有蒼老聲音在里面傳來︰“誰啊?”
    “我有你兒子下落,特來告訴你。”丁銳立在外面說。
    里面沉默了一會,門才打開,出來的正是譚右山。
    原本雖年紀漸大,可腰板挺的筆直,臉上有著久在司法的威嚴,是個人人稱奇的老捕頭,可現在,不到二個月,仿佛老了十歲。
    稜角分明變得皮肉松弛,絲絲白發灑下,他看著丁銳立,片刻後,表情木然的轉身,示意跟上︰“進來吧。”
    丁銳立毫不介意他的態度,進了屋,拒絕茶水,說︰“閑話少說,我是來告訴你,你兒子已經死了。”
    “休要胡說八道!”本來表情木然,眼里沒有光彩的老頭,突然轉過身,瞪視著他,目光中帶著陰狠,就如一只失了群落的孤狼!
    “我兒活得好好,你休得咒他!”
    “老丈,何必自自欺人?你兒譚安,不久前得罪了甦子籍,不僅丟了差事,還怒而離開了家,這段時間都沒回來,你也該猜到,可能出了事。”丁銳立眸光深沉,慢慢說。
    譚右山沉默片刻,說︰“你說的不錯,我早有預感。不過,你說我兒已死,又有什麼證據?”
    “證據嘛,這是字據。”丁銳立在懷中取出一封信,遞給譚右山。
    譚右山識字,接過來,展開一看,的確是譚安的筆跡,上面大致寫著,自己與甦子籍有約,若不能歸來,必是被其所害,下面有著日期,竟然就是昨日。
    他顫抖著手,抬頭看向丁銳立。
    丁銳立不去看他老淚縱橫的模樣,繼續說︰“譚安因奪妻之恨,約了甦子籍在水源鎮水祠後相見,想與理論,誰知道,甦子籍竟然怒而殺人,將譚安殺死,藏尸在了水祠的枯井之中。”
    “我當時雖親眼看到,畏懼滅口,只能躲在暗處,現在來告訴老丈你,不過是為了讓你不蒙在鼓里罷了。”
    “畢竟白發人送黑發人,實是人生大苦之事。譚安是你獨子,甦子籍所殺,這不僅是殺人,還是斷了你譚家的香火,乃是大仇。”
    “你不必再說了。”譚右山突然打斷了他的話,目光冰冷,他是老捕頭了,見的實在太多,這挑撥是一看就知。
    但這人說的不錯,譚安是自己的獨子,死了,就斷了譚家的香火,這是不共戴天的大仇。
    “你遠來辛苦了,索性告訴我,怎麼樣對付甦子籍。”
    譚右山當然知道此事蹊蹺,甚至當初兒子的離開也透著詭異,但即便如此,若甦子籍真殺了自己的兒子,就和他不死不休。
    見他上道,丁銳立心中滿意︰“甦子籍八月參加秋闈,你可在秋闈時去告,秋闈是國家掄才大典,朝廷有特派學督監督,等同欽差!”
    “你敲鼓驚動秋闈,到時學督必聯合省中下來調查,就算有人想要壓下此事,也絕無可能。”
    “你現在去告,一個一榜案首,縣令未必幫你,而知府也可能不會受理。”
    這話很對,譚右山不過是個老公差,對于百姓來說很有威嚴,但是對官府來說,不過是蝦米。
    事關一府案首,縣令肯定不會立刻受理,越過縣令去狀告甦子籍,不符合鄭朝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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