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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 第26節

    他讀書,習字,學棋,還精通禮樂雜學,最後考上功名,位極人臣。
    但是他內心深處卻也很明白,終有一日,他也會不得不暴露出這樣的家族疾病上的弊端,變成如他父親那樣的人。
    思索到這兒,深夜一個人閉眼不動的段也是不作聲了。
    若不是因為松陽這一次,他怕是這輩子都不可能和人成親。
    幸好某人是個男子,他們倆也名不符其不實,這才少了許多麻煩。
    但他雖多年來不顯,卻也實在不算個正常人,要是哪日,他身上真正隱藏的問題不慎被那人看出來,那或許……才是一樁真正的麻煩。
    段這麼想著,緩緩睜開眼楮。
    想到明早還有正經事要做,他只面無表情地低頭看了眼自己那雙白的略顯慘淡的手,卻也不多說什麼,許久方側身睡過去了。
    ……
    第二日,一大早,天才亮。
    門外傳來幾聲扣門之聲,段一睜眼起身的功夫,那捕快馬自修就又上臨時官邸來找他們了。
    早上起來,用過一杯茶。
    他看上去已經恢復如常,旁人見了也不會看出段昨夜有任何問題。
    按照今天官府那邊派來的人的安排,富察爾濟會和那馬自修去看那四個分布開來的案發現場。
    因為處州府的義莊恰好就在這座的官邸附近,出門不用坐馬車就可去,就另由一位名叫烏林珠的仵作學徒領著自己去義莊。
    他們三人約好了中午再見的時間。
    走時,富察爾濟和段這兩個人之間也沒多說什麼,只一副公事公辦,互不干涉的態度就兵分兩路了。
    去義莊的路上,那學徒烏林珠一路挺恭敬地帶著他往前走,手邊帶著自己的箱子過來的段和他時而聊兩句。
    這烏林珠年歲不大,倒是口舌頗利落。
    他說張吉捕快如今確實極為傷心,他早年辦案,好不容易得一女,如今女兒被害,他卻是一蹶不振難以原諒自己。
    此外,他告訴段,張梅初遇害那日,他是跟著官差們親眼去看的。
    當時是處州府底下一位縣衙里的老仵作在河床現場給親自撈的尸體,要說這女尸撈上來大多大同小異,但梅初姑娘這具尸體之慘狀卻也把烏林珠嚇個不輕。
    “段爺,您不知那凶手是有多禽獸不如,那日……幾個船夫,並有衙役一起從小船上用魚叉往上撈上來時,那尸體已經泡壞了,不僅被挖了些器官,那尸體丟到河道底下已是胃里積水變得死沉一路到了底下,若不是那雙腳上紅鞋穿的牢,還正好掛在了那船沿上,怕是沉在底下幾日都不會有人發現……”
    “所以,那雙紅睡鞋一直在梅初姑娘還有其他三個死者的腳上嗎?”
    段問道。
    “對,一直在。”
    烏林珠也回答道。
    听到這話,段也沒多說什麼,若有所思地眯了眯眼楮,這次繼續往前走了。
    也是到了那義莊外,二人一塊伸手推門進去,此案中那四具一直在此等著他驗的尸首才算是被他第一次目睹了。
    這麼看,松陽縣到底不比這處州府。
    因為是州府衙門,所以這義莊里頭設的就比小縣衙里要好許多,光是這停尸的地方就明顯大了不少。
    眼前,那四具之前在此案中被害女尸均並排著,赤裸著以生前最後的姿態躺在那處州府的義莊。
    因為仵作和一般人不同,尸體在仵作眼中,多是沒有男女之別。
    所以眼見這四具女子裸尸死狀各有各的淒慘,面無表情的段卻也沒什麼反應。
    他在外間換了身衣服,又從自己的箱子里取了慣用的骨鋸,開骨刀,止血鉗,大彎針和舀勺等幾樣工具才出來。
    “烏林珠,可否找張紙筆在一旁幫我分別記錄下四具尸體的體征?”
    “行,段爺。”
    那站在一旁的學徒也和他拱手這般道。
    聞言,段點點頭,接著擦拭過雙手,
    等把那擦手布放下,他這才走到那尸體的近身處看了一眼。
    眼下,這地方還算大屋子四面拉著黑布,里外都點著蒼術和蠔殼灰驅散尸臭。
    官府衙役為了方便辨認,將四具尸體標注了甲,已,丙,丁,而段便可以按照這個時間順序一一對其進行再次驗尸。
    這四個人中,張梅初是最早被發現的,死時就被拋尸于城外的一條河溝之下。
    阮小儀是被勒死的,死時亦是渾身赤裸,被扔在了處州縣以下的一處夜香所後面。
    曹孫氏是唯一生育過的女子。因為育有一子。
    她的骨盆是其中最大的,另還伴有一些常見的婦科疾病和宮墜之病。或許就是這個緣故,那個變態凶手唯獨沒有奸污的就是曹孫氏,還把她的下陰和子宮給割下來了,扔在了曹家府邸後頭。
    最淒慘的莫過于那個妓女馬鳳凰。
    因為她的尸體唯獨在死後依舊被虐待了很久,以致下半截身體被刀砍的血肉模糊,被發現時想被完整地一整個尸體不分家地抬回衙門都十分困難。
    此刻,段這第一具,尸體表面爛的最厲害,已經看不出原本模樣的赫然就是十四歲的張梅初。
    她的身體原也是其中發育最稚嫩的,肩骨,腿骨和胯骨還沒長開。
    胸脯有平常在家用白布束胸的痕跡,骨架子小而弱,單薄的樣子一看是個十足的小女孩家。
    因為高度腐爛,又時隔一個月,她半風干的整張臉上已經看不清楚五官了,唯有那顆痣,才使她當時一眼就被認了出來。
    那發黑的面部如今只能看出朝上翻起的鼻腔,和嘴巴上的一個肉都已經爛到一起的吸壺式豁口。
    這癥狀多是是鼻子里嗆水。
    段只用一只手上鉗子伸進她口腔中探了一下,果不其然口腔和咽喉處有和鼻子里一樣的河泥。
    這說明,她被凶手那一晚丟進河里時該是有活著的。
    當時,她遭受了奸污,又被凶手虐待,但卻保留著意識直到被扔到了河溝里,沉下去時,她大口吸入了不少喝水,最終溺水而死。
    頭發因為撈上來時沾了河泥污水。
    處州府的仵作沒有將其完全清理,而是為了保留證據用白布裹著,眼下,段一手揭開白布時,用一塊帕子捂了下口鼻。
    一股爛肉腐尸的惡臭味撲鼻而來。
    也是如此,為了能分辨這個味道,他也將帕子挪開,俯下身仔細聞了聞那尸體的氣味。
    這氣味聞起來混著有股河藻泥土的味道,另還攙著些奇怪的粉末味道,段思索著令烏林珠在一旁記錄下來,又往下看了眼張梅初的手。
    她的手上依舊帶著當初被撈上來時,兩節長長的鳳仙花汁水的紅指甲。
    這漂亮又香艷無比的指甲。
    段方才已看過了,如烏林珠所說,和那紅睡鞋一樣,四個女子身上死前都有。
    但按照處州府這邊第一次尸檢的結果顯示,她們生前又均沒有染指甲和穿紅鞋的習慣。
    除那第二名死者阮小儀和第三名死者曹孫氏外。
    張梅初和馬鳳凰都是貧苦女子,加上阮小儀家原也是布坊出身,多要做些針線,這染了指甲便也只能什麼都干不得了。
    這間接說明了,這就是那個凶手每一次故意留在她們身體上的。
    尤其,這指紅甲也就算了,這紅睡鞋一說卻是奇怪的很。
    因為這女子的紅睡鞋原不是普通的布鞋。
    而是自古以來,專為春閨女子睡前所穿的鞋子,為了能在熟睡之時,女子也能使自己的一雙金蓮足保持美態,所以才要穿上的紅睡鞋。
    可偏偏本朝自入關後,朝廷有明文禁止過女子裹小腳。
    因八旗子弟家的姑奶奶們原都是大腳,所以也只有江南地帶現在才偶爾可見這纏足之風。
    但因纏足是明令違法的,若有發現便會被官府緝拿。所以這用紅睡鞋纏足的的事就只有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少數官家女子,內院女眷,另還有些煙花柳綠之地專供此樂的妓子。
    凶手煞費苦心地給四個女人都裝上了紅指甲,穿上了紅鞋,這一點便和其他殺人者不太相似。
    也是這一番里里外外的一番尸檢,段用了近兩個時辰,
    除了基礎的尸檢流程,在快結束,他還令讓烏林珠幫他做了一件事,也是這有些怪異的舉止,果不其然便被他發現了一點。
    因為這四具女尸,除卻性別,皆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她們的腳,竟然都是一個大小的。
    四雙女尸的腳,都是尋常人手掌大小。
    且未經過纏足,是天生的小腳姑娘。
    听了段口中之言的用一旁的公尺量仔細反復地過了,真的就是一樣大的四雙腳。
    這一幕倒是令人有些瞠目結舌了。
    尤其是這種仿佛用尺子丈量好,不差分毫才才尋找到的受害者,原就是凶手下手的精準目標,這麼思索著,段只听一旁早已表情驚呆了的烏林珠問了句。
    “可段,段爺……這不對啊,為什麼,這個殺人凶手單單要找這些小腳姑娘,然後故意殺死她們穿上紅睡鞋呢?”
    听到這話,心中已經有了一番思索的段也面無表情地低頭看了眼這面前的四具女尸,這才緩緩開口道,
    “顯而易見,因為這個凶手,就是個徹頭徹尾的……戀足之人。”
    作者有話要說︰  因為十二點要上收藏夾,小破文想名次稍微好看點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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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回 (上)
    因一早上就兵分兩路去了河床邊。
    他們三人在府衙安排的住所那頭分開後, 富察爾濟就先和這處州捕快去了第一案發現場, 處州府河床邊。
    那一條在城門外貫穿本府四面的河床, 原是世宗八年才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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